Home短租相關規定
使用資格
01. 承租人須為本國人士且年滿20歲以上,並具備有效合格之汽車駕照一年與中華民國身分證及使用信用卡。(承租人若無信用卡,當次交易之信用卡持卡人須到場簽訂共同承租契約)

02.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五條:持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駛執照,在我國境內作三十天之短期停留者,准予免辦簽證駕駛汽車
營業時間
01. 各門市營業時間為9:00~21:00。

02. 請於營業時間內至門市辦理取還車手續,營業時間外恕不接受取還車服務。

03. 營業時間內如欲提前還車者請於一小時前致電至門市。
訂車異動
01. 線上預約完成後,若訂車人因故須異動或取消服務時,須於預訂用車時間24小時前本人來電異動或取消服務,恕不接受來信異動或取消服務,若未依規定時間內異動或取消服務,仍將視同使用本次服務,費用全額恕不退還。
02. 日租金以24小時計算,承租人請於預訂時間內準時取車,若超過預訂取車時間1小時,且未事先告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費用全額恕不退還。
付款方式
01. 線上刷卡
僅限銀行發行之VISA / MSTER / JCB卡,VISA金融卡恕不適用)。
02. 銀行匯款
銀行:台中市第二信用合作社(精進分社)
代碼:146-0087
帳號:00870021038655
戶名:花蓮永宸租車有限公司
保險內容
01.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:每一個人之傷害最高100萬元/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最高200萬元/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最高50萬元。
02. 乘客意外險:每人200萬元。
03. 駕駛人傷害險:200萬元。
04. 第三人強制責任險:每人最高給付200萬。
05. 上述保險不包含因自然災害(如洪水、颱風、地震等)所造成之損傷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之賠償責任。
細項規範
01.用車時段:早上9點至晚上20點30分/超出每一公里收2元

02.還車時車輛內裝及設備如有造成刮傷、破裂、毀損,一律照價賠償。

03.原油量反還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