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短租相關規定
使用資格
使用資格
01. 免簽本票、不用押金、不押證件。

02. 承租人須為本國人士且年滿20歲以上,並具備有效合格之汽機車駕照一年與中華民國身分證及使用信用卡。(承租人若無信用卡,當次交易之信用卡持卡人須到場簽訂共同承租契約)

03.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五條:持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駛執照,在我國境內作三十天之短期停留者,准予免辦簽證駕駛汽機車
營業時間
01. 門市營業時間為8:00~22:00。

02. 請於營業時間內至門市辦理取還車手續,營業時間外恕不接受取還車服務。

03. 取車時間最晚22:00前,還車接受最晚21:00前
訂車異動
01. 線上預約完成後,若訂車人因故須異動或取消服務時,須於預訂用車時間24小時前本人來電異動或取消服務,恕不接受來信異動或取消服務,若未依規定時間內異動或取消服務,仍將視同使用本次服務,費用全額恕不退還。

02. 日租金以24小時計算,承租人請於預訂時間內準時取車,若超過預訂取車時間1小時,且未事先告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費用全額恕不退還。
付款方式
01. 線上刷卡
僅限銀行發行之VISA / MSTER / JCB卡,VISA金融卡恕不適用)。

02. 銀行匯款
銀行:中國信託花蓮分行
代碼:822
帳號:189540042960
戶名:陳凱威
保險內容
車體損失險
第三人傷害責任險: 100萬/人,事故總額: 200萬
財損20萬
旅客責任險: 200萬/人,事故總額: 800萬
道路救援100公里內免費。
細項規範
01. 滿油取車滿油還車。

02. 每日限駛里程為400公里,超出部份每公里加收5元) 。

03. 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若發生任何意外事故、失竊或其他肇事等事件時,請保持現場並立即報警備案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協助處理,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。

04. 若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或可全額退費。

05. 還車時車輛內裝及設備如有造成刮傷、破裂、毀損,一律照價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