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短租相關規定
使用資格
承租人須為本國人士且年滿20以上,並具備有效合格之汽車駕照二年與中華民國身分證及使用信用卡。
(承租人若無信用卡,當次交易之信用卡持卡人須到場簽訂共同承租契約、外國人租車請詳閱需知 Foreigner notic)
營業時間
門市營業時間為 AM 09:00 - PM 21:00 請於營業時間內至門市辦理取還車手續,營業時間外恕不接受取還車服務。
訂車異動
01. 線上預約完成後,若訂車人因故須異動或取消服務時,須於預訂用車時間24小時前本人來電異動或取消服務,恕不接受來信異動或取消服務,若未依規定時間內異動或取消服務,仍將視同使用本次服務,費用全額恕不退還。
02. 日租金以24小時計算,承租人請於預訂時間內準時取車,若超過預訂取車時間1小時,且未事先告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費用全額恕不退還。
付款方式
線上刷卡(僅限銀行發行之VISA / MSTER / JCB卡,VISA金融卡恕不適用)
保險內容
01.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:每一個人之傷害最高100萬元/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最高200萬元
02. 乘客意外險:每人200萬元。
03. 駕駛人傷害險:200萬元。
04. 第三人強制責任險:每人最高給付200萬。
05. 上述保險不包含因自然災害(如洪水、颱風、地震等)所造成之損傷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之賠償責任。
細項規範
01. 等油量取車等油量還車。
02. 每日限駛里程為汽車-400公里 機車-200公里,超出部份每公里加收3元 。
03. 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若發生任何意外事故、失竊或其他肇事等事件時,請保持現場並立即報警備案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立即通知本公司協助處理,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。
04. 若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或可全額退費。
05. 還車時車輛內裝及設備如有造成刮傷、破裂、毀損,一律照價賠償。